各系: 转专业、复学学生如本学期所在班级开设的课程中存在学籍异动前已修读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学生可对本学期开设的相应课程提出免修申请,不必再次修读;如在转专业前在原专业考试的课程不及格且该课程与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这些不及格成绩视为无 效成绩,可申请删除,如休学和保留学籍后由于未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导致不在校期间录入的不及格成绩视为无效成绩,可申请删除。 一、课程免修审批原则 1.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学分、考核方式等完全相同的课程; 2.名称和内容相同的课程,必修课程可以免修选修课程; 3.课程名称相近、内容相同的课程,课时多或者学分高的课程,可以免修课时少或学分低的课程。 4.教师教育平台的课程不能办理免修。 5.公共课严格按照课程承担系给出的意见办理免修手续。 二、免修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课程免修,需填写《晋中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环节)免修申请表》(教务部网站—学生用表下载),并附相关课程(环节)成绩原始成绩单,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批。 三、无效成绩删除申请 学生申请删除无效成绩,需填写《晋中学院学籍异动学生无效成绩删除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学生用表下载),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批。 四、申请时间 学生在3月24前将申请表交各系教学秘书,各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学籍异动情况、学生成绩等情况认真审核,公共课要参照公共课承担系意见后进行审核,各系审核结束后与3月24日交教务部集中办理。 相关表格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