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课程概况
《声乐》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根据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直接与基础音乐教育中的歌唱教学相联系,是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基本能力的一门主课。本课程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对发展学生音乐才能、提高音乐表现力具有重要作用。本课程的主要任务要求学生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和技能技巧,掌握一定的声乐理论,舞台演唱和理论实践经验,通过艺术形象的感染,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作品分析能力和表现能力,同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为文艺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中等学校培养音乐师资,能够服务于地方建设的高素质音乐文化传播者和音乐教育工作者。
本课程教学目标:
(一)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演唱方法和演唱技巧。做到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
3、对声音的好坏有一定分辨力,培养学生掌握正确表现歌曲的能力。
(二)素质要求
1、激发和保持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2、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和传承地方音乐的文化观;正确认识和把握挖掘、整理、学习地方音乐文化的方式、方法,以及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
3、具有较高的多元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地方音乐文化传播和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三)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演唱歌曲的能力;能够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2、对歌唱的把握要准确,以情带声,深情并茂。
3、通过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等学习方式,获得演唱表演所需的能力。